1.威海英才卡;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证明、居民户口簿;
3.随迁配偶、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子女,居民户口簿无法体现亲属关系的,需提交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1.派出所户籍业务窗口受理;
2.区市局、分局户籍科(治安大队)审批;
3.派出所户籍业务窗口办结。
服务专窗:全市公安户籍业务办理窗口
服务地址:全市公安户政服务大厅
服务专员:周蓉
服务热线:0631-5192330、5192235
E-mail:whhuzh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