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 首页 >他山之石 > 详情

潍坊市出台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06 11:36:29    来源: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

明确保障范围
       符合条件的A、B、C类高层次人才可分别申请最高25000元/月、3000元/月(最长期限3年)、2000元/月(最长期限3年)的租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组织申报购房补贴,按照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主管部门集中受理和发放、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审核的流程进行。


多渠道筹集房源

       如集中建设,由政府主导,采取新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实行人才住房集中建设;如市场购买,由政府投资,综合人才需求、规划布局、财政承受能力等,购买市场存量房源;如项目配建,由各级政府根据人才住房需求和年度筹集建设计划,在新出让地块按一定比例配建人才住房;如单位自建,支持人才聚集的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产权待建土地,在符合相关规划及环境污染防护等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租赁住房,面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租赁,并严禁借建设租赁住房之机变相搞福利分房或商品房开发向社会销售。


多种方式保障

       A、B、C类高层次人才同时符合与潍坊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工作协议,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潍范围内无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潍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3个条件,可申请租赁人才住房。其他各类人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租赁人才住房:在潍就业的,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事业单位或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人才,须提供入职证明或录用证明文件);在潍初次自主创业的,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在潍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申请地(以市区和各县市范围分别划定)无住房登记信息,且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未在申请地享受过公租房、经适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A、B、C类高层次人才还可申请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同该类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条件。


彰显本地特色
       立足技能人才大市、职业院校大市实际,结合开展驻潍院校大学生留潍计划等,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支持保障力度,将新来潍企业就业或创业的35周岁(含)以下,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或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纳入保障范围,参照本科毕业生、专科毕业生标准,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